“禁渔期不是‘自由期’,法律红线不容触碰!”
“禁渔期不是‘自由期’,法律红线不容触碰!”
“禁渔期不是‘自由期’,法律红线不容触碰!”严打涉渔(shèyú)犯罪 化解矛盾纠纷
舟山打造休渔(xiūyú)期海陆空立体防护网
自5月1日12时起,东海海域全面进入(jìnrù)海洋伏季休渔期。浙江舟山万余艘渔船归港,数万渔民上岸休整。舟山公安以“海上枫桥经验”为引领(yǐnlǐng),深化“立体防控、科技赋能、群防共治”工作模式,构建海陆空立体防护网,严打涉渔违法犯罪,化解海上矛盾(máodùn)纠纷(jiūfēn),筑牢辖区禁渔期(jìnyúqī)治安防线。
5月13日晚,一次联合行动(liánhéxíngdòng)在舟山国际水产城打响。舟山市(zhōushānshì)公安局普陀区分局海防缉私大队联合普陀区海洋行政执法(zhífǎ)部门,成立(chénglì)工作专班(zhuānbān),重点对水产城内经营户、周边道路、码头进行排查,核实渔获物是否有正规进货凭证,是否属于全面禁渔期间禁止销售的海洋捕捞水产品。此次联合行动中,工作专班共查获违禁渔获物132公斤。
进入禁渔期以来,舟山公安加强对港岙口、码头出海(chūhǎi)船舶治安(zhìān)检查,严厉打击(yánlìdǎjī)涉船涉渔类违法犯罪(wéifǎfànzuì)行为,提升震慑力度。同时,针对禁渔期船回港、人上岸情况,舟山公安依托科技(kējì)赋能,加强港内治安防范工作,提升打击的精准性,及时侦破船用物资盗窃等涉港涉船案件,进一步净化港口治安环境。
“禁渔期(jìnyúqī)不是‘自由期’,法律红线不容(bùróng)触碰!”舟山市公安局海防缉私支队副支队长管艇说。伏休伊始,舟山公安联合海洋渔业、市场监管等部门,深入渔港码头、水产(shuǐchǎn)市场、沿海村居,针对船主、船员、涉渔相关企业(qǐyè)负责人等群体,积极开展法律法规和安全防范宣传,着力(zhuólì)提高(tígāo)渔船民遵规守法和安全生产的自觉性,强化法治(fǎzhì)意识。针对台风季风险,舟山公安联合应急管理、海事等部门开展防台防汛演练,排查整改船舶锚固、消防设施等方面隐患,确保“船靠港、人上岸、细(xì)防范”。
“警用无人机巡航发现,有渔船舱门未关,请立即处理!”日前,普陀区分局沈家门海防工作站(gōngzuòzhàn)民警章华冲收到预警信息后,立即与(yǔ)船主联系,将相关信息录入相关系统,并提醒其提高(tígāo)防盗意识。
面对沈家门渔港“十里船群”的管理难题,舟山公安创新“海上停车场”管理模式,按船籍(chuánjí)、作业类型划定停泊区域,对在港渔船(yúchuán)实行“一船一档”信息化(xìnxīhuà)管理。依托相关系统,船舶进出港报备、人员登记实现全程(quánchéng)线上办理、违规船舶自动提醒,做到“停泊有序、管理有痕、风险(fēngxiǎn)可控”。
嵊泗县周边近(jìn)200平方公里海域被划入长江十年禁渔范围。在嵊泗县枸杞岛贻贝养殖区,嵊泗县公安局创新(chuàngxīn)推行“海洋生态警长”驻点服务,组织民警指导养殖户安装(ānzhuāng)防(fáng)盗窃声光报警装置,化解海上养殖区矛盾纠纷23起。
进入禁渔期以来,岱山县公安局组建义警等队伍,深入码头收集、解答、解决渔船民矛盾纠纷、政策(zhèngcè)咨询,获得群众(qúnzhòng)好评。
渔船民(mín)集中上岸后,渔港治安压力骤增。去年以来,舟山公安海防(hǎifáng)工作站建设工作迅速铺开,高标准打造海防工作站5个。
舟山公安成立以普陀区分局(fēnjú)海防缉私大队民警徐海东名字命名的“徐海东调解工作室(gōngzuòshì)”,快速解决矛盾纠纷(jiūfēn),有效维护各方利益,全力维护辖区稳定。
(记者(jìzhě) 谢佳 通讯员 王珏)
严打涉渔(shèyú)犯罪 化解矛盾纠纷
舟山打造休渔(xiūyú)期海陆空立体防护网
自5月1日12时起,东海海域全面进入(jìnrù)海洋伏季休渔期。浙江舟山万余艘渔船归港,数万渔民上岸休整。舟山公安以“海上枫桥经验”为引领(yǐnlǐng),深化“立体防控、科技赋能、群防共治”工作模式,构建海陆空立体防护网,严打涉渔违法犯罪,化解海上矛盾(máodùn)纠纷(jiūfēn),筑牢辖区禁渔期(jìnyúqī)治安防线。
5月13日晚,一次联合行动(liánhéxíngdòng)在舟山国际水产城打响。舟山市(zhōushānshì)公安局普陀区分局海防缉私大队联合普陀区海洋行政执法(zhífǎ)部门,成立(chénglì)工作专班(zhuānbān),重点对水产城内经营户、周边道路、码头进行排查,核实渔获物是否有正规进货凭证,是否属于全面禁渔期间禁止销售的海洋捕捞水产品。此次联合行动中,工作专班共查获违禁渔获物132公斤。
进入禁渔期以来,舟山公安加强对港岙口、码头出海(chūhǎi)船舶治安(zhìān)检查,严厉打击(yánlìdǎjī)涉船涉渔类违法犯罪(wéifǎfànzuì)行为,提升震慑力度。同时,针对禁渔期船回港、人上岸情况,舟山公安依托科技(kējì)赋能,加强港内治安防范工作,提升打击的精准性,及时侦破船用物资盗窃等涉港涉船案件,进一步净化港口治安环境。
“禁渔期(jìnyúqī)不是‘自由期’,法律红线不容(bùróng)触碰!”舟山市公安局海防缉私支队副支队长管艇说。伏休伊始,舟山公安联合海洋渔业、市场监管等部门,深入渔港码头、水产(shuǐchǎn)市场、沿海村居,针对船主、船员、涉渔相关企业(qǐyè)负责人等群体,积极开展法律法规和安全防范宣传,着力(zhuólì)提高(tígāo)渔船民遵规守法和安全生产的自觉性,强化法治(fǎzhì)意识。针对台风季风险,舟山公安联合应急管理、海事等部门开展防台防汛演练,排查整改船舶锚固、消防设施等方面隐患,确保“船靠港、人上岸、细(xì)防范”。
“警用无人机巡航发现,有渔船舱门未关,请立即处理!”日前,普陀区分局沈家门海防工作站(gōngzuòzhàn)民警章华冲收到预警信息后,立即与(yǔ)船主联系,将相关信息录入相关系统,并提醒其提高(tígāo)防盗意识。
面对沈家门渔港“十里船群”的管理难题,舟山公安创新“海上停车场”管理模式,按船籍(chuánjí)、作业类型划定停泊区域,对在港渔船(yúchuán)实行“一船一档”信息化(xìnxīhuà)管理。依托相关系统,船舶进出港报备、人员登记实现全程(quánchéng)线上办理、违规船舶自动提醒,做到“停泊有序、管理有痕、风险(fēngxiǎn)可控”。
嵊泗县周边近(jìn)200平方公里海域被划入长江十年禁渔范围。在嵊泗县枸杞岛贻贝养殖区,嵊泗县公安局创新(chuàngxīn)推行“海洋生态警长”驻点服务,组织民警指导养殖户安装(ānzhuāng)防(fáng)盗窃声光报警装置,化解海上养殖区矛盾纠纷23起。
进入禁渔期以来,岱山县公安局组建义警等队伍,深入码头收集、解答、解决渔船民矛盾纠纷、政策(zhèngcè)咨询,获得群众(qúnzhòng)好评。
渔船民(mín)集中上岸后,渔港治安压力骤增。去年以来,舟山公安海防(hǎifáng)工作站建设工作迅速铺开,高标准打造海防工作站5个。
舟山公安成立以普陀区分局(fēnjú)海防缉私大队民警徐海东名字命名的“徐海东调解工作室(gōngzuòshì)”,快速解决矛盾纠纷(jiūfēn),有效维护各方利益,全力维护辖区稳定。
(记者(jìzhě) 谢佳 通讯员 王珏)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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